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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他小鸡啄米似的点了点头:“好。”我有所念人,隔在远远乡。十二年黄泉相隔,远远乡的故人终于还是回家了。作者有话要说:注:我有所念人,隔在远远乡——白居易《夜雨·我有所念人》发发糖(九)人世间数十年的光阴说慢是极慢,诸如孤身一人站在山寺中时,每一弹指都像是一生,总也瞧不到尽头。但是说快又是极快的,转眼便是白云苍狗,东海扬尘。大泽寺里的岁月总是这样时快时慢,以至于久了之后,同灯也记不得自己究竟在这里点了多少年的灯,只能通过身上偶尔出现的灾祸和痛楚,来判断时日——那人病了又很快好了;那人躲过了一场灾;那人这一世结束了;人生在世寿数总是难以说清的,有长有短,同灯替的是灾祸痛楚,而不是寿数。所以那人并非世世长寿,只是即便亡故也是无灾无痛,安安静静地闭上眼。一世帝王,一世蜉蝣,一世乞丐,一世沙弥……盛衰否泰总是交替的,所以那人自帝王之后,每一世的寿数都不长,不过短短百来年,已经几入轮回了。上一世的沙弥终究还是只活了三十余年,死时的病痛虽然全由同灯担了,但也仍是短寿得可惜。不过这一世,落在那人身上的灾祸病痛似乎少得多了,以至于整整十六年,同灯只替他担过一回大一些的病痛,剩余净是些小事,不足挂齿。虽说灾祸少了是好事,但另一方面,牵连也跟着少了。这十六年里,同灯在这大泽寺里呆得快要入了定。若不是玄悯和薛闲时不时会来一趟,他怕是连仙都修了几轮了。不过这些年,江松山倒是比以前多了点人影。因为自三十多年前黑石滩一战后,太常寺的太卜便知晓了大泽寺之于国师的意义,没过几年,江松山山腰处便多了一间独屋,门匾上盖了朝廷的印,专供守山人落脚。守山人挑的是有经验的山夫,吃着一点儿薄俸,简简单单守一山太平。他要做的事倒是不难,就是定时巡山,看着点路过之人,不让寻常人随意登上江松山,毕竟大泽寺内同灯偶尔会替人受灾,若是有人莽莽撞撞地上来,总有被牵连的危险。若是山中忽然忽起雷火,便及时报给衙门,免得再烧一回山。虽说是多了一个人,但实际上,守山人巡山也只是顺着山腰走,不会冒冒失失地顺着老石阶,去荒废的大泽寺转一圈。所以这守山人和同灯几乎是井水不犯河水,三十年下来,同灯也没见过他一回,只是知道有这么一个人。某年早春,清晨的山间薄雾还未散,一个少年人便背着一个灰布包袱上了山。暮冬遗留的寒气还未全消,山间更是阴湿,这少年人却将袖子挽到了小臂,露出薄而精健的肌肉来。他皮肤算不上白,一看就是从小干活,在日头下长大的。他头发束得高高的,一丝不苟,筋骨间处处透着力道,浑身上下散发着少年人特有的意气。他是上一任守山人的儿子,现今上山,是来接这守山的职位。少年在山腰的守山房边停下步子,解下包袱进了门。他将包袱放在里间的床铺上,又扫了一眼屋内的布置,便熟练地收拾了一番,拎起屋里的木桶,背手关上屋门,朝山间深处走去了。他本意是要去山溪那边打些水来,却在路过一条石阶时停住了脚。这条石阶他是知道的,沿着它一路往上走,要不了多久就能登上山顶,传说中的鬼寺就在上头。不知为何,少年每回听人说起鬼寺,心里都会泛起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他总觉得,很久很久以前,自己似乎越过数道山影,遥遥望过那座鬼寺,甚至看见过鬼寺里无声亮起的灯火。但这是不可能的,毕竟他所住的地方在县城边郊,并不在山头上,怎么也不可能看见那样的场景。况且不知为何,每每想起鬼寺,他总有种不知由来的感慨。现今他就站在这石阶前,那种莫名的感触更是来得突然。少年只略微犹豫了一下,便干干脆脆地抬脚上了石阶。传闻这鬼寺已经荒了数百年了,从未有过人,沉静而孤寂。他越往山顶去,周围便越发安静。若是寻常人,怕是要觉得有些瘆得慌了,可他却连半点儿怯意也没生,一步三阶地登上了顶。大泽寺比他想象的要完好得多,但也荒得多。完好是因为前殿和宝塔几乎看不出有被烧过的痕迹,就连寺门也是好好地伫立着,只是满含风霜。荒则是因为,前些天冬意还未散尽时,下过一场雪,县城里人来人往,积雪倒是早被踩没了,可这山寺里却依然存留着一片茫茫然的白,那种孤寂感便更为深重起来。寺门半开着,少年在门外略微张望了一下,却并没有看齐全。他也不知自己是出于何种想法,鬼使神差地伸手推开了寺门。吱呀——寺门发出一声老旧得令人牙酸的声响,门内的一切便毫无遮挡地落进了少年眼里。少年当即便愣住了,面色微愕地看着某一处,半天没能说出话来——他看见古寺宝殿长而空荡的台阶上,正静静地站着一个人影,高而瘦,一身白袍纤尘不染,在旷寂的茫茫雪色中,显出一种百年孤寂来。“你是……”少年回神时,发现自己居然已经在不知不觉中走进了寺内,站在了台阶下。他抬头看着那道白影,双眉微蹙,疑惑道:“你是谁?怎会在这鬼寺之中?”那一身白袍的僧人恍然一愣,盯着少年的眉眼,似是明白了什么又似是犹疑,“你能看见我?”少年犹豫了一下,点了点头。这一年是癸卯年,距离那沙弥过世整整十七年,距离黑石滩一战整整三十七年,距离同灯圆寂已是百余年之久。 枯坐总有尽时,知己终能重逢。远处天边几道白光闪过,隆隆闷响顺着天际滚滚而来。这年的第一声雨雷来了,山花烂漫的盛春自然也不远了……千里之外,徽州府宁阳县内最有名的食肆里一如既往客满为患。刚布完雨的薛闲和玄悯站在门口,扫量了一眼便进了店。半个时辰前,薛闲还在江对岸布雨。只是他布完之后略有些犯馋,心血来潮之下想吃“桃脂烧肉”,玄悯对他的要求向来没有异议,于是两人便乘云千里来到了这家九味居。薛闲进店时冲玄悯道:“当初我落脚在宁阳县时,见天吃的都是这家的招牌。不过那时候不方便动,都是江世宁那书呆子帮我来买,不知道三十多年过去,那几道菜味道变了不曾。”玄悯瞥了眼屋外支出的早点摊,“嗯”了一声,“我记得这里。”“诶?你也来吃过?”薛闲一愣。“当日我去江家医堂捉你,正是应了这家食肆的堂倌所求。”玄悯淡声解释道。活了千百年,若是事无巨细都记得清清楚楚,那脑子早就不够用了。薛闲向来只记得有些特别的人或事,就好似他记得当初玄悯是怎样将他从江家医堂偏屋的地上铲起来的,也隐隐记得出门时碰上了衙门的人,却想不起来当初在场的还有哪些杂人了。被玄悯这么一提,他才有了些依稀的印象,顺口道:“好像是有那么个人,记不大清了。”这家九味居的小二倒是十分热情,一见两人进店,也不说客满了,只笑脸盈盈地冲他们说九味居一切吃食都能装好了带回去,若是不介意,倒还有两桌客人少,可以合坐。薛闲和玄悯所住的竹楼同这里怎么着也隔着大江,少说也有近千里,带着食盒上天翻腾一圈那也太不像话了。是以薛闲用眼神向玄悯这讲究人征询了一番,而后大手一挥,冲小二道:“无妨,合坐吧。”“好嘞!怠慢了二位,咱们老板和老板娘说了,合坐的银钱减半。”小二笑眯眯地领着两人走到一张桌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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