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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第1页)

胤禛点点头:「无事便好。」

肉球已经认得了他的味道,见他过来后便开心的叫唤着,甚至还想从胤祚的手上朝他扑过去表示自己的欢迎。

胤祚这小体格子哪抱的住它,见肉球实在活泼,便把它放到了地上。

男孩口中有点抱怨:「他平时见谁都亲也就算了,现在见了四哥你连我都不要了。」

肉球本就是一只亲人的小狗,见谁都想过去蹭蹭,打个招呼。

偏也不知道怎么的,和四阿哥相处的很是不错,简直可以到了说投缘的地步。

肉球好像听懂了,本来都快扑到胤禛的鞋面上了,又立刻转回身来,两爪搭在了胤祚的膝盖上,不停的摇着尾巴,好像在解释自己没有,只是见到朋友太开心了。

胤禛眼神中带了一丝笑意:「可别拿他开刷了,他通灵性的,听得懂。」

胤祚也只是抱怨抱怨,实际上把肉球养了一年,他早就不是一开始的可有可无的状态了。

现在肉球干啥都行,把他养的玫瑰花挖了,他都得拍手说好。

没错,胤祚还种了玫瑰花。

现在的玫瑰大多都和蔷薇混在一起,也没什么人去区分它,只是胤祚喜欢这种开的热烈灿烂的花,就单独种了一小片,准备等欣赏完了之后做玫瑰露喝。

但当下之人大多喜欢梅兰竹菊,他这个喜好可以说是非常别具一格了,连康熙都悄悄和德妃吐槽过他,说他性子娇柔,连喜欢的花也不锐利。

这话传到胤祚耳中之后,让他狠狠的翻了个白眼。

谁说他喜欢的玫瑰不锐利了,他喜欢的玫瑰还有刺呢,一扎一个准。

就不允许审美有多元化了吗?那也没办法啊,他学油画的,一开始画的就是一些苹果,盘子,玫瑰什么的,审美自然也就偏向了炫目华丽多色这方面的。

他也没吐槽过他阿玛喜欢的兰花不值那个价钱啊。

但总归经过康熙这一说,本来没多少人知道胤祚喜欢玫瑰,变成了连宫外都知道他喜欢玫瑰,甚至有一段时间玫瑰还被他带火了小一阵。

让胤祚说,他就感觉他都没有隐私,他就像是什么大明星一样,吃什么饭的喝什么水,只要被人知晓了,都要点评一番。

他吃山珍海味,那些人说他奢侈,还要贬低他一番,最后再惋惜一下他皇阿玛对他的宠爱,好像这样他们自己就高尚了一样。

他要是吃个清粥小菜,那些人就要说他作秀,说他是为了夺取他皇阿玛的怜惜和认可,想要给皇上留个好印象,就又好像自己是天下第一聪明人一样。

可要胤祚来说,那就是他觉得这些人真是吃饱了撑的闲的放屁,他想吃啥就吃啥。

索性他们的消息也一般传不到外面去,这玫瑰的事情能传到外面去还不是因为中间有个这个朝代的顶级明星,也就是他爹的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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