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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衣人听到桌边的动静,瞬间转过身来,只见桌上的杯子咕噜两下,就转着圈掉在了地上碎了。应当是方才不慎碰到,掉下去了。
小楚楚只知道那个胖子哥哥扔了一颗白色的东西进去,猜着他是办好了,就头一歪,闭了眼。
“睡过去了?还是晕过去了?”黑衣人扒开她的眼皮,瞅了两眼,“罢了,就是死了我也不管,这也是你的命。”他自言自语着就管自坐到桌边用饭了。
小胖子早看出他渴得厉害,在横梁上看着他坐下就先端起了汤,见加了料的汤水一滴不剩全进了他肚子里,嘿嘿得意笑了下。
☆、成修齐薛怀瑾番外
成修齐生在玉屏,长在玉屏,因为父母隐居,五岁以前鲜少下山。直至十岁之前,爹娘都只在逢年过节办年货时才带他出去玩耍一遭。
但是十岁以后,爹爹就开始尝试着带他去远方游学,秋末出游,初春回来,不错过劳作的最佳季节。所以,尽管他隐居的时间多于在外,但他并非孤陋寡闻,甚至因为四处游历,眼界宽广,见识丰富,胜过大多数人。
他不是十分明白爹娘为何这样安排,但他非常喜欢外出游学,看看人杰地灵的大顺,人生百态。有远亲不如近邻,也有血缘亲情浓于水,有才子佳人成就良缘,也有负心郎薄情待红颜。大顺地大物博,只可惜当政者不作为,甚至大权握于奸恶阉党手中,使得大片土地生灵涂炭,广大百姓生活于水深火热之中。而皇亲国戚,京城权贵只要眼前利,根本不顾百姓死活。
见过儿孙满堂,也见过孤苦飘零,见过灯红酒绿,也见过贫富悬殊,他的见识可谓是广阔。然而,十六岁那年,他随父亲悄悄回金陵时,仍旧为眼前的繁荣昌盛所震惊。京城,与别的城市,差别实在过于巨大,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已不能描述其间的区别。父亲虽口称淡泊名利,没有什么大志向,但他知道,他不是那样的人。他的理想比任何人都伟大,他要大顺永世太平,百姓安康,至于坐在宝座上的那个人,他不十分在乎到底姓什么,也不介意他血统是低贱或者高贵,只要他能够当得起重任。所以,他偷偷地回到金陵,就为了看一看京城现状,看一看谁才是最合适的“九五至尊”。可惜,结果令他失望。
忠王不忠,惠王不惠,信王不信,好在信王有将军府、薛氏一族、李氏一族的支持。他若能控制自己多疑的性格,为大局着想,又有野心,应当能成就一代霸业。
成修齐第一次随父暗访金陵,就学习了很多,不过,最重要的收获却不是学识上的,也不是生活上的,而是一份情愫。恰如薛傲所说,缘分这个东西最是奇妙,你不知它何时出现,亦不知它何时消失。你若加把劲,或许能抓住,也或许,你会把它赶得更远。他和楚楚的故事,他后来听说了。不仔细计较的话,他和怀瑾的故事与他们倒挺是相像,却又不怎么像。
他初见她,并不是正式回到金陵后去信国公府的那一次,而是十六岁的深秋,在弘觉寺。父亲于寺中会友,下棋侃大山,他就自顾自沿着石径小道上山赏景,就那么凑巧地看到了她。薛怀瑾虽是信国公府贵女,装扮却素净,饰物简单,一袭浅碧色绣裙,便成就了一个端庄婉约的高门女儿形象。
她是随了家人来祈福的,才十三岁而已,仍旧是稚嫩的模样,却是他所见过最有趣的姑娘。经过几日“不经意”间的观察,他发现她是个高傲的大家闺秀,是个严厉的姐姐,是个贴心的女儿,又是个调皮的妹妹,真正是他所见过的最有趣的矛盾体。最有趣的是她怕虫子,怕所有大的小的虫子,一见虫子能蹦上三尺高,全无名媛风范。
那日,他就站在离她不远处的香樟林里,望着她在小径上行走,身边无人陪伴。他平日里并不爱关注姑娘家,更不会这样不由自主地跟人走了一路。可是见到她,他就鬼迷了心窍般,不能自控。纤手一翻,眼波一转,她再细微的动作,都能在他心中激起涟漪。她偶尔会拿帕子捡一些落在地上的桂花,然而令人不解的是,捡起来玩一会儿便就扔了,并不留着。事后,他才知晓,原来她哥哥薛谈对桂花过敏,他们阖府人都不能将桂花带回去。
直至天将晚,山下已炊烟袅袅,寺中暮鼓声声,她才意犹未尽往回走。他便躲在她身后,亦步亦趋。
她走着走着,蓦地便跳了起来,惊叫一声,已是崴了脚,又逢山坡陡峭处,轱辘轱辘便向下滚。
成修齐来不及思考,当即奔出去将她揽入怀,然而因为他的滞后,她还是多滚了两丈远,面上、手臂上都擦破了皮。然而薛怀瑾来不及哭也来不及道谢更不来及害羞,就一直害怕地尖叫着。
“薛姑娘,你怎样了?”
“有虫子。”薛怀瑾泪眼迷蒙,指着他肩膀上一只停歇的青虫,还有石阶上一只椿象,“又臭又恶心。”
成修齐闻言,忙将虫子赶跑了,扶她起来:“薛姑娘,能走吗?”
“脚疼。”薛怀瑾此时才反应过来崴了脚,嘤嘤哭泣着,可对方是个陌生男子,羞于求助,只是可怜兮兮地喊疼。
“薛姑娘,成某不才,学过一些医术。姑娘的脚只是崴了,并非重伤,若信得过在下,在下便为姑娘揉两下。如此,才不会肿得更厉害。”
薛怀瑾面上有一丝犹豫,左右望了两眼,并无人,而且脚这样疼,便是不给他揉也下不了山,最终咬着唇点了头。
成修齐得了她允准,便细心为她揉着肿胀处,绞尽脑汁思索该如何与她相识:“姑娘,在下姓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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